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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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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彬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9-09-03 09:02:46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人类生存和国际秩序面临的严峻挑战,透彻分析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准确把握时代发展大势,以科学的历史观和敏锐的时代感,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总书记倡导各方“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努力为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的首次提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具体体现。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进一步表明了中国愿将自身海洋事业发展充分融入世界海洋发展潮流的期许和担当,为建设和平、安全、开放、繁荣、美丽的海洋,推进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部分2015年9月28日,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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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平 姜祖岩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9-08-27 09:15:10海洋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沿海地区的主要经济形态,也是海洋事业发展的力量和基本依托。从20世纪80年代习近平在宁德提出“靠海吃海念海经”,到在2003年1月舟山调研时讲到“发展海洋经济是一项造福子孙、利在千秋万代的战略任务,是一个涉及广、跨度大、领域宽的系统工程”,再到2018年6月青岛考察时说“海洋经济发展前途无量”,为什么总书记对海洋经济的发展如此持续地重视和关心?总书记关于海洋经济论述产生的背景和渊源又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海洋空间和海洋资源都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8次集体学习时说:“21世纪,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洋的时期。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格局和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更加重要,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在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竞争中的战略地位也明显上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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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密晨曦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9-09-17 10:28:492019年,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引起国际社会共鸣。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延展,是新时代中国结合海洋形势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全球海洋治理和海洋法治建设贡献的中国智慧。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青岛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到“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大家应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增进互信,加强海上对话交流,深化海军务实合作,走互利共赢的海上安全之路,携手应对各类海上共同威胁和挑战,合力维护海洋和平安宁。”海洋是各国人民维持食物、生计的后备基地,是开展运输、文化、娱乐和
  • 2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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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10至12日,战略所和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在西安联合主办了第八届中日海洋法学术研讨会。日本代表团一行7人,由立命馆大学的薬师寺公夫教授领队,成员来自东北大学、静冈县立大学、横滨市立大学、神户大学、东北公益文科大学和东北医科药科大学。外交部边海司、战略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国观智库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中日双方法律专家就北极治理、海战法、公海自由以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下称BBNJ)国际文书谈判的相关问题等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研讨会共有13位报告人。本次研讨会富有成效,取得预期效果,加深了双方对有关立场的了解。双方与会者均愿将此研讨会继续办下去。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张海文所长致辞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李万强副院长致辞日方代表团领队立命馆大学薬师寺公夫教授致辞会议代表合影日本东北大学教授西本健太郎作题为《北冰洋治理与海洋法》的报告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王泽林作题为《北极科学研究中的国际合作》的报告战略所副研究员密晨曦作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
  • 2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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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19日至31日,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政府间谈判第三次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来自120多个国家、约70个国际机构、区域性组织、行业性组织和NGO等派代表出席本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全面、系统阐述中国在相关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中国代表团由外交部、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大洋办、海洋战略所和海洋三所)、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以及部分高校专家学者组成。中国代表团部分成员合影BBNJ国际协定谈判是当前海洋法领域最重要的立法进程,事关占全球海洋面积64%范围内的国际法律秩序的调整和海洋遗传资源等多方面利益的再分配。本次会议以政府间会议主席起草的《协助讨论文件》(A/CONF.232/2019/6)作为谈判基础。首次以并行会议方式(即:非正式会议,非正式-非正式会议)进行讨论,对案文条款磋商更为细致快速。各方在海洋遗传资源、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议题上的分歧依旧重大,尤其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与公海自由原则、自愿与强制分享货币化惠益之争。在海洋保护区制度和
  • 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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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0-21日,第十三次APEC海洋与渔业工作组会议在智利南部城市皮提·澳如斯召开,18个成员经济体以及大自然保护协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等观察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讨论了海洋垃圾污染、渔业管理、蓝色经济发展等议题。本次会议中方代表团由自然资源部牵头组织,来自部国际合作司、海洋三所、战略所的相关人员参会,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的相关单位和部门也派员参加。会上,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所副研究员朱璇就中方牵头编制的《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报告》(第二期)做成果报告。《报告》是我国提议的全面反映亚太地区海洋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方面)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进展的代表性报告。《报告》(第二期)是在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的指导下,由海洋战略所牵头,组织来自美国、智利、中国香港、秘鲁等经济体的专家,会同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一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国内相关单位,在大自然保护协会、保护国际、环太平洋联盟等国际组织的参与下,历经四年共同编制的。作为国际合作项目,《报告》吸引了多
  •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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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19日,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与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与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局长王春生代表双方在战略协议上签字。本协议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在国家实施陆海统筹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背景下,我所将发挥海洋政策研究的专长,为厦门市海洋工作的顶层设计、海洋立法、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两岸海洋合作、海洋国际交流等提供政策研究支撑。7月19日至20日,由张海文所长率战略所相关人员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厦门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罗普特科技集团、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参观和座谈交流。在调研和交流过程中,调研组了解了厦门市海洋水产品加工产业、海洋生物产业、海洋信息大数据、海洋调查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向企业介绍了国家涉海相关政策、未来国家战略对海洋相关产业的需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涉海企业调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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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6日,我所海洋政策与管理研究室组织召开学术报告会。华东师范大学海洋塑料研究中心主任李道季教授受邀就国内外海洋塑料(微塑料)污染研究和治理情况作报告,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度交流研讨。
  •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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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2日,外交部海洋法事务特别顾问、条法司参赞李永胜在战略所座谈,以“联合国法律外交”为题做讲座。战略所张海文所长、贾宇书记、商乃宁副所长、海洋与法律研究室吴继陆主任、海洋政策与管理研究室副主任付玉、海洋经济与科技研究室副主任张平等一同参加座谈。(李永胜参赞对联合国法律外交事例进行讲解)李永胜参赞曾任职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对联合国法律外交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在讲座中,李参赞对联合国大会相关决策程序、联合国各项法律外交事项以及国际法院法官选举等程序性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也介绍了在有关磋商过程中,就蓝色经济、BBNJ、南海问题、查戈斯群岛问题和等议题的磋商谈判情况。我所参会人员表示,通过李参赞的讲座,进一步了解到联合国涉海法律外交中程序性问题的重要性,今后研究工作中,对相关程序问题应予高度重要。(所内人员向李永胜参赞提问)
  •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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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19日晚,在参加中国国际法学会2019年学术年会期间,张海文所长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师生做了“国际法视野下的东海问题“专题讲座。讲座持续三个多小时,海文所长细致梳理讲解了东海所存在的各类海洋争议情况及其中所涉及的相关国际法问题。讲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钓鱼岛所涉及的国际法问题,例如,一系列国际文件的国际法效力问题、相关条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领土取得和关键日期等国际法规则的适用问题等。二战后确定琉球群岛归属所涉及的美国一系列做法,特别是其中的“托管”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国际法效力等问题。中国、韩国分别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东海部分大陆架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的划界案情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例如,韩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的渔业暴力执法所涉及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依据问题,日本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击沉一艘不明国籍船舶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及我方应对的经验教训问题,美国无视中国抗议在东海专属经济区从事军事测量和抵近侦查所涉及的条约解释和适用问题。此外,也讲解了苏岩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