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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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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70年海洋事业的发展_贾宇 密晨曦.pdf
  •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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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布(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艳发叶会科    石晓然    张  迪    张  璐    岳羲和     翁智雄    鲁嘉欣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2020年3月13日
  • 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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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 海事界 3天前从个人权利保护角度,邮轮上所有乘客的国籍国都有义务让船靠岸、救治。新京报记者 李云蝶 编辑 王婧祎  校对 吴兴发 近期,多艘卷入新冠肺炎疫情风波的国际邮轮备受关注。 2月上旬,“荷美邮轮-威士特丹号”因被怀疑载有新冠病毒感染者,接连被菲律宾、日本、韩国、关岛、泰国等多地港口拒绝停靠,在海上漂泊一周多,成了公海上的“烫手山芋”,最终于2月13日被柬埔寨接收;“公主邮轮-钻石公主号”则因一例已离船的确诊病例,2月3日在日本横滨靠港后全员接受检疫,并在船上隔离14天,隔离期间,确诊病例数字不断攀升,被称为“海上病毒库”。 新冠肺炎疫情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定义为“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那么,遭遇疫情危机的公海邮轮应该由谁负责?哪些国家有救助的义务?为何屡遭拒绝?国际法对此有何规定? 为此,我们对话了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张桂红,从法律角度解读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国际邮轮的疫情处置问题。 ▲2月13日上午,“威士特丹
  • 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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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仲 海洋法治 今天         2月26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邮轮疫情相关法律问题线上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顺利举行,研讨会得到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船东协会的大力支持,来自立法、司法、行政、仲裁、学术、律师、企业及媒体方面的五十余名代表应邀在线参加。与会嘉宾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以来,邮轮行业所涉各项亟待解决的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海仲业务发展处副处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齐骥主持。         中国海仲副秘书长解常晴首先为研讨会致开幕辞。她表示,我国邮轮经济正处谋篇布局的起步之时,此次国际邮轮疫情处置过程中凸显的典型法律问题特别值得我国航运和法律界深入研讨,相信研讨会对推动我国相关立法、政策出台、司法仲裁审判、学术研究以及行业实践操作的完善和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中国海仲非常关注邮轮疫情之后将发生的诸多复杂、多层次的纠纷解决程序以及争议解决与法律风险控制这一课题,
  • 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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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部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我国海洋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的研究。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将开展2020年度博士毕业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范围为国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和近两年内(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留学生。不含委托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详见附表1)(一)专业技术岗位(1个)。(二)海洋环境或海洋资源相关专业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能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二)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从事海洋环境或海洋资源管理与政策研究相关的专业技能条件;(五)必须按期(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
  •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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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20-21日,中国法学会海法研究方阵“第五届高端论坛暨《海商法》修改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海洋法学会组织,上海海洋大学主办,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承办,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上海政法学院、中国太平洋学会深远海资源环境管理研究分会协办。会议以新时代中国海洋法制建设新进程为主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海洋基本法》等涉海法律的立法和修改进行研讨。会议开幕式由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院长唐议主持,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我所研究员高之国,上海海洋大学党委书记吴嘉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外交部边海司、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等30多个单位的近8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契合新时代要求,围绕海商、渔业、海岛、海岸带等领域涉海法律修订展开讨论,
  •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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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9日,中国常驻国际海底管理局副代表蒋军应我所环境与资源研究室邀请,就国际海底区域事务发展动态与中国贡献做了专题报告,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度交流研讨。
  • 2020-01
    09
    光明日报2020-01-09订阅作者:周梦爽【环球科技】如何保护人类生命之源——全球海洋治理需要“中国方案”光明日报记者 周梦爽提起大海,似乎人人都不陌生,但实际上迄今为止,被人类探索过的海底区域仅占5%,因此辽阔的海洋常被称作最熟悉的“陌生人”。近年来,“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简称BBNJ)已经成为国际海洋研究领域的热点议题。据统计,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公海约占海洋总面积的64%,其中绝大部分区域还是人类尚未了解的处女地。这片蓝海中蕴藏着哪些宝贵的资源?如何实现公海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邀请专家为您解答。专 家苏纪兰 人物素描:卢重光薛桂芳 人物素描:卢重光李新正 人物素描:卢重光郑苗壮 人物素描:卢重光座头鲸母子 张敬宜摄/光明图片发现于西太平洋雅浦海山的新物种蘑菇拟围线海绵 李新正提供【环球科技】    提起大海,似乎人人都不陌生,但实际上迄今为止,被人类探索过的海底
  •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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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26日 07: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贾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这是新时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总纲领和新要求。海洋是一个连通的整体,其环境污染的转移性和跨界性,促使我们必须用现代化手段治理跨区域海洋环境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海洋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治理现代化视角探索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是应有之道。  如何实施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助推生态治理现代化?《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研究》(全永波、叶芳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4月版)致力于回答这一问题。该书紧密结合海洋污染的特性,针对海洋生态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的政策建议,在研究视角、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等方面有诸多亮点和特色。  首先,紧扣当前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背景,对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这一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和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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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15日,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5届会议理事会关于法律和技术委员会主席报告的决定,就ISBA/25/C/WP.1号文件所载《“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草案》(《规章草案》)提交了书面意见。在书面意见中,中国表示,开发规章是规范“区域”内活动的法律文件,对落实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至关重要。中国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高度重视开发规章制定工作,愿与各方一道,共同促进《规章草案》更加优化合理。这是中国政府第三次就开发规章草案提交书面意见,在2017年12月20日和2018年9月28日,中国分别就ISBA/23/LTC/CPR.3号文件和ISBA/24/LTC/WP.1/Rev.1号文件所载的开发规章草案提交了书面意见。我所有关科研人员参与了此次中国政府书面意见研拟稿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国际海底管理局此次收到了19个理事会成员国、8个管理局其他成员国、1个观察员国、2个政府间组织、6个非政府组织、2个勘探合同承包者以及1个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交的总共39份书面意见。(张丹、张小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