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建设海洋强国是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高度对海洋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指出要“建设海洋强国”。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建设海洋强国”这一重大部署,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在国家经济发展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中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经过多年发展,中国海洋事业总体上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中国综合国力增强,已具备了走向海洋的基础和条件,正面临着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建设符合世界发展潮流和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成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
  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2011年发表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和平发展作出进一步阐述,“和平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要坚持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通过争取和平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自身发展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扩大同各方利益汇合点,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和平发展”已经上升为中国的国家意志,成为新时期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2013年4月,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提出,“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国家意志和战略抉择”,这为创设和平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新模式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
  建设海洋强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中国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中国特色海洋强国建设,谋求与国家地位相称的公平合理的海洋利益。首先,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既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更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把中国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辩证统一起来。通过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以国家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更好地履行国际责任。其次,建设海洋强国是发展海洋经济和维护海洋权益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既体现“和谐”,更强调“发展”。以保障国家海上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基本目标,建设强大的海洋综合力量,促进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全面发展。通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长期不懈努力,科学开发海洋,发展蓝色经济;建设生态海洋,促进人海和谐;谋求和平发展,推动合作共赢。第三,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的核心利益。在海洋权益的问题上,必须立场鲜明,行动有力。坚定不移维护岛屿主权,审慎处理海洋划界问题。中国的核心利益和正当权益是不能让步的。

 

转引自:《中国海洋报》201387日,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