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遵循和平发展方针政策,努力建设新型海洋强国

党的十八大是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一次重要的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是引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共同纲领,是全面开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新局面的行动指南。总书记的报告深刻全面,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并从战略高度对海洋事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指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充分说明国家已把海洋摆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海洋与党和国家的未来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海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源泉,随着时代的进步,海洋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和价值逐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战略地位更加重要。更多的沿海国家从战略全局上关注海洋,把建设海洋强国作为立国的根本大计。海洋事务已成为国际事务的重要领域,成为国家的大战略问题。中国是已经融入全球体系的大国,在全球有广泛的战略利益,全面关注和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国是海洋大国,从地理条件看,属陆海兼备的国家,也是最大的发展中沿海国;从经济发展看,中国经济是高度外向型经济,海洋对我国外贸原材料、能源供给等方面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海洋可以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十六大曾提出了“实施海洋开发”的任务和要求,十七届五中全会又做出了“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在本次十八大报告中专门针对海洋做出具体而全面的指示更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在党代会上首次明确提出要“建设海洋强国”,这说明“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已被纳入到了国家大战略之中,也说明党和国家把海洋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当前,世界形势风云变幻,但总体上处于和平发展时期。《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明确提出了中国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并提出总体目标,指出,中国的发展要打破“国强必霸”模式,坚持和平发展道路,这说明“和平发展”已经上升为中国的国家意志,转化为国家发展规划和大政方针,落实在中国发展进程的广泛实践中。中国一贯主张维护海洋和平,2009年,在海军成立六十周年之际,提出了构建“和谐海洋”的倡议,以共同维护海洋持久和平与安全。构建“和谐海洋”的理念是继2005年中国在联大提出“和谐世界”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具体化,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海洋问题的新认识和新要求。

西方老牌海洋强国多数是以发展海上武装力量为中心,取得制海权,控制海洋和控制世界的,以对外执行海洋霸权为特征。中国拥有和谐文化的优良传统,和平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建设“和谐世界”的国家战略,在目前和平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在新老海洋强国并存与共同发展时期,中国将遵循和平发展方针政策,以促进中华民族复兴为根本目的,以发展海洋经济和确保海防安全为中心任务,全面发展海洋事业,谋求公平合理的海洋利益。坚持和平走向海洋、平衡发展、不谋求海洋霸权,建设“强而不霸”的新型海洋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