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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获国务院批准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确定了我国未来10年海洋空间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的基调和目标。

《区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评价了我国管辖海域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科学分区、准确定位、综合平衡,合理配置海域资源,统筹协调行业用海,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区划》确立了以自然属性为基础、科学发展为导向、保护渔业为重点、保护环境为前提、陆海统筹为准则、国家安全为关键6项原则,划分了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等8类海洋功能区,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的主要功能和开发保护方向,并据此制定了保障《区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区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六大主要目标。第一,增强海域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海域管理的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不断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的整体控制作用明显增强,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逐步健全,海域的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扩大海洋保护区面积。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得到初步控制,重点污染海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局部海域海洋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至2020年,海洋保护区总面积达到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5%以上,近岸海域海洋保护区面积占到11%以上。第三,维持渔业用海基本稳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用海需求得到有力保障,重要渔业水域、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至2020年,海水养殖用海的功能区面积不少于2.6万平方公里。第四,合理控制围填海规模。严格实施围填海年度计划制度,遏制围填海增长过快的趋势。第五,保留海域后备空间资源。全国近岸海域保留区面积比例不低于10%。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第六,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至2020年,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000公里。此外,《区划》还确立了新的海洋功能区分类体系,强调了海域基本功能维护。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当前,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为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基本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统筹协调行业用海,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区划》作为我国海洋空间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文件,编制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及各级各类涉海政策、规划,开展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它的获批,对于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保障沿海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资料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http://www.soa.gov.cn/soa/news/importantnews/webinfo/2012/03/13308260139873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