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苗壮 刘岩:建立“源头严防”的制度体系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思路,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海洋为根本指向,牢固树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步骤、分阶段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海洋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应该从建立“源头严防”的制度体系、建立“过程严管”的制度体系、建立“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以及对策建议四大方面入手。

  此篇,先具体阐述“源头严防”制度体系的建立。源头严防,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海洋的治本之策。“源头严防”要从6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海洋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海洋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我国宪法中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滩涂外,其他的海洋资源归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法》明确指出,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海洋资源的所有权似乎是清晰的。但是长期以来,国家所有权缺乏人格化的代表,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是虚化模糊的,表现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泛化和管理的淡化上。在产权不具有排他性的情况下,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权、责、利关系就无法确定。确需加强对滩涂、海域等海洋资源的确权登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海洋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建立海洋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我国长期以来未对海洋资源进行有效的资产化管理,致使海洋资源开发现状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出现了尖锐的矛盾。对海洋资源的无偿使用,使经济效益评价失真。随着海岸线、滩涂等海洋资源的短缺和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海洋资源的资产属性越来越明显,市场价值不断攀升。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空间的未来价值,对国家生存发展的意义越来越重大。建立国家海洋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就要做到所有者和管理者分离,以综合管理代替分行业分部门的传统管理模式。必须建立以制度为保障、资产为纽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海洋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对海洋资源资产的数量、范围和用途统一管理,实现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度

  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科学开发海洋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海洋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建设美丽海洋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要根据陆地国土空间与海洋国土空间的统一性,以及海洋系统的相对独立性进行规划,促进陆地国土空间与海洋国土空间协调开发。目前,我国海洋局部开发过度与总体开发不足的矛盾仍将长期存在,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沿海地区间产业趋同性严重。在充分考虑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海洋开发内容及开发现状,并与陆地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区相协调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我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度。

  落实海域用途管制

  我国已建立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但对海域、滨海滩涂等生态空间还没有完全建立用途管制。海域用途管制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是实施海域使用规划,所有海域都必须按照海域使用规划开发利用。这一点是不以海域权利人的意愿为转移,应由全社会利益来确定,是由政府代表全社会实行的一项强制性的制度。在我国近年的海域使用管理过程中,由于海域使用管理机制的计划性太强而机动性不足,加之国家迟迟未推出海域使用规划,导致部分海域使用不合理。要按照海洋与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原则,建立覆盖全部管辖海域的海域使用规划,严格执行海域用途管制制度。

  建立健全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

  海洋保护区作为一种预防性的海洋综合管理工具,是应对海洋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资源衰退及生境丧失等海洋生态系统压力的重要手段。我国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以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为主体的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对减缓和控制海洋生态恶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能力不足,保护区面积小,部分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海洋物种及栖息地仍受到威胁。应建立健全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强化海洋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和提高海洋保护区管理水平,建立海洋保护区管理绩效评估体系,制止保护区内的不合理的开发利用。

  加快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对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的管控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推动我国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按照“统筹兼顾、科学引领、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先行先试”原则要求,山东、浙江、福建和广东省的12个市、县(区)成为我国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但是,当前我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地区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质量差异较大等问题突出。目前,亟需加快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的创新示范效应,提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海洋报,20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