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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生态环境 |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校长、长三角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沈满洪: 合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文章来源: 网站管理员

2020-05-26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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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生态环境 |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校长、长三角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沈满洪: 合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刘蔚 浙江生态环境 昨天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大学校长、长三角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沈满洪接受《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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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您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关于推进我国绿色港口建设的建议,这样的建议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沈满洪:港口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有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深圳港及其香港港等一批港口的货物吞吐量或集装箱吞吐量进入世界前列的水平。绿色港口建设既是交通运输业绿色发展的题中应有之意,也是港口集约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绿色港口建设的目标模式是“环境优美,高效节能,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港口。我国绿色港口建设已经具备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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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  汤健凯/摄

中国环境报:您认为我国在绿色港口建设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沈满洪:与世界先进绿色港口相比,我国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港口集装箱绿色运输比例不高。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全球港口集装箱吞吐总量的40%以上,但主要靠公路运输完成,其中公路运输承担约83.5%,水水联运承担约15%,海铁联运约占1.5%。而相比公路运输,海铁联运和水水联运拥有大宗货物运输低成本、大运量的优点,且污染物排放总体较少。

 

二是绿色港口建设技术标准存在不足。岸电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严重不足,存在码头岸电系统设计容量和高低压技术路线等方面没有统一规定,船方电气改造繁琐,岸电连船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三是船岸双方建设绿色港口的积极性不强。绿色港口建设需要承担较大社会责任,可能影响直接经济效益。由于无强制措施,而且使用和改造成本较高,港口方对散货堆场全封闭管理积极性不高。而船方由于船舶需要改造、电价成本较高等原因,造成岸电使用比例依然较低,绿色港口建设的供需双方均积极性不高。

 

四是绿色港口建设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在一定的发展阶段,绿色港口与非绿色港口相比可能面临成本高、收益低的现象,因此,起步阶段往往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但是,我国绿色港口建设迄今只有深圳等个别城市全面实施绿色港口补贴政策,其他地方补助基本局限于岸电建设方面。

 

中国环境报:在绿色港口建设方面,目前国内外有没有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

 

沈满洪:宁波市港口建设在绿色港口建设的各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果,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开展运输结构调整。先后实施了镇海港区、北仑港区等码头的搬迁改造,将原来的散货煤炭码头改造为集装箱为主的码头,有效减少了煤炭、矿石等散货作业对城市环境的影响。2019年12月,投资41.33亿元的宁波穿山港铁路和北仑支线电气化改造建设完成,穿山港铁路远景输送能力可达1500万吨/年,北仑支线远景输送能力可达5000万吨/年,相当于每天可分别替代缓解4000多辆和1.3万多辆10吨货车的交通流量。

 

二是开展集卡“油改气”工作。宁波舟山港自有LNG集卡650辆,建成LNG加气站达11座。每台集卡每年可节约燃油成本5.34万元,减排污染废气1.1吨、二氧化碳19.4吨,减排率在20%以上。

 

三是建设船舶岸电供应装置。低压岸电单点供电容量为200kVA,主要向5000吨级以下集装箱船舶供电,宁波舟山港共建成点位148个,实现码头全覆盖。2018年全年接岸电船舶超过3500艘次,用电量超过80万千瓦时。高压岸电供电容量在3000kVA以上,主要向大型船舶供电。已累计建成8套高压岸电。

 

四是加快龙门吊“油改电”。宁波舟山港已全面投用龙门吊“油改电”。到2018年,电龙门吊达到400余台,年可替代柴油4万吨。至2018年底,宁波舟山港已在龙门吊“油改电”项目中累计节约成本1.6亿元,降低能耗25484吨标煤,减少排放1287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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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 来源:中国水运网

中国环境报:结合当前的现状和问题,在我国绿色港口建设方面,您有哪些具体建议?

 

沈满洪一是加快与绿色港口相匹配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以绿色港口为枢纽的港铁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持续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并进一步优化水水中转线路,提高绿色运输比例。加强口岸物流建设,加强集疏运体系特别是铁路集装箱编组站的建设,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构建统一共享的多式联运信息平台,保证大数据的系统性和一致性。

 

二是尽快修订绿色港口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不使用岸电和不按时安装岸电设施的处罚要有法可依。建议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际专业机构出台规定,要求靠泊我国港口的外籍远洋船舶安装高压岸电接受设备,并在靠泊我国港口期间使用岸电。此外,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场所的管控要求,要求港口码头堆场,以及在扬尘货物的运输、驳运等过程中采取密闭措施。

 

三是加强绿色港口建设的技术标准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制定船岸结合、整体协调的岸电技术标准,形成覆盖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全生命周期的岸电标准体系,并将岸电系统检验纳入技术法规,强制要求岸电系统实施检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抓紧制订相关技术规范并出台费率优惠措施,政府部门出台补贴政策,鼓励双层双高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发展。

 

四是完善绿色港口建设的财政补助政策。在国家层面延续相关补贴专项政策,覆盖LNG车辆更新、岸电建设和使用等绿色港口建设各个方面。同时引导省市配套出台政策,降低绿色港口建设成本,待形成一定规模后,再由市场化模式推动绿色港口全方面发展。鼓励国电和港口合作模式,降低岸电费用,通过实施优先靠泊、对接岸电船舶给予电价优惠、减免岸电服务费、优先过闸、优先通行等措施,进一步鼓励岸电(受电)设施建设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编辑 | 王雯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晏利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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