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奕:实现中美在南海航行自由的共同利益

实现中美在南海航行自由的共同利益 

  本文论述了南海航行自由是中美两国的共同诉求,论证了两国虽然在南海问题的立场上存在分歧,但更拥有超越分歧的共同利益,并建议中美两国要加强战略互信;尊重核心利益,管控两国分歧;实现平等互利、合作共赢。

  航行自由的内涵

  航行自由是17世纪初由荷兰国际法学家格劳修斯提出的法律概念,是海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和支配,这种特殊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在公海中行使航行权与在国家管辖水域相比更为“自由”,船舶的海上航行主要受船旗国的专属管辖,其他国家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干预。但这种自由也不是绝对的,近年来随着海洋法的新发展,如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区域”制度的设立,国际海事组织海上航行规则的制定,都使得公海航行自由在“量”和“质”上受到挤压。

  与公海不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立了两种性质的国家管辖水域,分别是国家主权水域和专属经济区。国家主权水域由原来的领海拓展为以领海、国际海峡和群岛水域为基本组成部分的水域,主权水域中的航行权从“无害通过权”的一元形式拓展到“无害通过权+过境通行权+群岛海道通过权”的多元形式。专属经济区制度是自成一体的海域,适用自成一体的航行自由制度。在这些航行权制度中,无害通过权是最为严格的航行权制度,它要求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条件下,迅速、持续不停地通过沿海国的主权水域,沿海国也有权采取措施,防止非无害通过对沿海国主权造成干扰。专属经济区中的航行自由是公海航行自由的衍生物,虽然在字面上类比了公海中的航行自由,但诸多的限制条件使得这项自由区别于公海自由,需要履行包括遵守沿海国制定的法律和规章在内的诸多义务,是一种新型的航行自由制度。

  南海航行自由是中美的共同利益

  南海作为连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战略枢纽,是多个国家的“海上生命线”,这条能源供应线上的航运自由对中国、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各国至关重要。尽管中国和某些邻国在南海存在领土主权争端和海域划界争端,但相关国家绝不会做出破坏这一经济命脉的愚蠢举动。南海庞大的航运量和沿岸各国繁荣的海上贸易就是南海航道畅通的佐证。维护南海航行自由不仅符合南海各国和域外国家的共同利益,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南海各国的郑重承诺。

  中国和美国都将南海航行自由视为本国的核心利益,积极维护南海航线的安全和畅通。201425日,美国助理国务卿丹尼·拉塞尔在众议院听证会上再次郑重地宣布:“美国在……东中国海和南中国海的航行自由存在国家利益。”2014810日,美国国务卿克里在缅甸召开的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上提出,美国反对任何限制或阻碍航行自由、飞越自由和其他海洋合法用途的行为。中国也在多个场合宣布了中国对航行自由的重视和维护南海航行安全的决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6月召开的中希海洋合作论坛上承诺,中国愿与相关国家加强沟通与合作,完善双边和多边机制,共同维护海上的航行自由与通道安全,共同打击海盗、海上恐怖主义,应对海洋灾害,构建和平安宁的海洋秩序。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在例行记者会上多次表示,中国维护在南海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不影响各国按照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自由;中国是南海航道的主要使用国,南海的航行自由与安全是中国的利益所在,中方愿与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维护南海的航行自由与安全。

  可见,南海航行自由是中美两国的共同诉求,维护南海航行的畅通和安全,是两国的共同利益所在。

  维护中美两国在南海的航行利益

  中国和美国是当前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两个大国,两国虽然在南海问题的立场上存在分歧,但更拥有超越分歧的共同利益,其中南海航行自由就是两国核心利益的交汇点之一。影响航行自由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海盗行为等海上恐怖主义、违反国际航行规则的海上航行,以及沿海国与船旗国信息不对称等等。中国和美国需要加强在上述事项中的协同合作,着眼双方共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

  首先,加强两国战略互信。中美两国利益攸关,战略互信是互利合作的基础,两国信任程度越深,合作空间越大。双方要多一些理解、少一些隔阂,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忌。增强战略互信,一方面要建立高层次的元首会晤机制和中美战略对话机制,另一方面还应增强双方在执法、操作,以及学术层面的沟通交流,以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减少分歧、促进合作。

  其次,尊重核心利益,管控两国分歧。两国领导人在会晤中多次强调要彼此尊重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201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指出,国家核心利益是指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南海问题涉及中国领土主权的核心利益,应由中国和争端国自行协商解决,美国不应插手争端,不应触碰这一中美关系的底线。对于两国在敏感领域中存在的矛盾和分歧,中美应妥善处理、增进沟通、巩固共识、管控分歧,防止其扩大化和复杂化。在正视两国分歧客观存在的前提下,通过共同努力,力争将分歧控制在一定的范围、空间和程度内,并尽可能防止新分歧和新矛盾的出现。

  再次,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中美在南海航行问题上拥有共同利益,对危及航行的非法行为存在共同的关切。船舶的航行自由可能会因为海盗等非法行为或海上恐怖主义而受到破坏,也可能会由于违反国际航行规则,包括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规定而接受沿海国执法船舶和飞机的海上执法,还可能因为沿海国未能及时告知船旗国其国内法修改的情况而导致正常的航行活动受到干扰。这些全球性或区域性问题仅依靠一国的力量是不能得到解决的,如打击南海地区的海盗行为和恐怖主义、保护海洋环境、联合救援、维护航道安全等问题,都需要中国和美国这两个太平洋沿岸的大国携手,本着共赢精神,切实合作,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

中美合作多于竞争,中美关系关乎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未来。航行自由是中美两国亟待拓展的重大共同利益,两国都承认航行自由是海洋法的基本原则,对航行自由的基本理念和南海航行自由的重要性也已经达成共识。中美两国应淡化纷争,着眼共同利益,互相照顾彼此在亚太地区的利益关切,确保南海航行安全和自由。在“新型大国关系”框架下,携手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实现两国和平共存、共同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海洋报2016412A2版,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60412/599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