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晨曦:南海“仲裁结果”欲为菲非法主张披“合法”外衣-环球网2016年7月12日


712日北京时间下午5点,设在荷兰海牙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如期”公布所谓的“仲裁结果”。外交部第一时间发表郑重声明,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针对这份冗长而任性的“裁决书”,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密晨曦分析称,菲律宾的相关诉求是试图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否定中国在历史上既已存在的南海断续线内的权利,旨在为菲在南海的岛礁以及相关海域的非法主张寻求所谓“合法”外衣,而“仲裁庭”的裁决则恰恰是拟为菲披上这层外衣。

“裁决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存在诸多问题”,密晨曦说,裁决读下来之后有“一边倒”的感觉,显失公平和公正。她说,南海断续线的产生远远早于《公约》,用后来产生的法律制度去评判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的历史上既有的相关权利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而且其裁决也建立在对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权利性质的主观臆测的基础之上。

密晨曦称,菲律宾在很多地方都偷换概念,其主要目的是混淆视听,仲裁庭却为其所用,成为炒作南海有关问题的舞台。岛礁的法律地位问题直接关涉沿海国在南海的管辖海域范围以及与周边国家的海域划界问题。如果将岛礁主权归属与菲律宾的仲裁诉求剥离开来,则所提诉求事实上成为法律技术层面的问题,根本不构成由仲裁庭管辖的“争端”。菲律宾虽然口口声声说不要求仲裁庭裁决岛礁归属问题,但他所提诉求与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密不可分。

密晨曦分析称,首先《公约》开篇就提到,缔约国是“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陆地领土争端不属于《公约》的适用范畴,依据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海洋权利的产生以陆地领土为基础,岛礁是陆地领土的组成部分,美济礁等作为南沙群岛的组成部分,是否属于领土的构成部分以及在海洋划界中是否产生效力和产生何种效力的问题本身即是领土问题。仲裁结果以美济礁、仁爱礁以及礼乐滩在高潮时没入水中为由,认定为构成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一部分,这本身就是对领土组成问题的一个解析,并对其归属做出了判定,并非是单纯的海洋问题。而且仲裁结果称仅对位于非权利主张重叠海域的相关争议做出裁决,这本身也关涉重叠海域的界定问题,和海洋划界争议直接相关。

密晨曦指出,美国于2014125日发布的“海洋界限第143号”报告中,对中国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做了三种假设并予以批驳,实际上与菲律宾的诉求相互策应。该报告从断续线作为岛礁主张、国家边界和历史性主张三方面对南海断续线作了分析,这反倒印证了南海断续线关乎岛礁主权、海洋划界以及历史性权利。

密晨曦还称,本案程序也存在诸多问题,从20131月菲律宾单方启动仲裁程序起,菲方不断的针对有利于己的事项添加和变更诉求。她指出,从仲裁庭的管辖权来说,虽然《公约》第288条和附件七第9条规定争端一方不到庭,仲裁庭可裁定其自身是否具有管辖权,但与其说这是公约赋予仲裁庭的一项自我裁定管辖权的权利,不如说是作为防止滥诉的一种补救。仲裁庭对具有如此明显粉饰痕迹的请求作出裁决,是对包括《公约》在内的一般国际法确立的海洋秩序的破坏,也不利于维护依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司法或仲裁管辖声明的国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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